自来水补贴下月发放,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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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2:07 南京报业网 |
【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林立报道自来水价格调整后,为减轻困难群体的经济负担,供水部门决定对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实行一次性补贴,并于9月实行。昨日,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正式公布了发放水价调整补贴的具体方案。 两类市民可以领取补贴 据了解,此次水价调整补贴发放的对象有两类:一是2005年7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被南京市民政局确定的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市民;另一类是2005年7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被南京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6月30日之后不再是民政低保户的市民将不享受本次补贴发放政策,而8月份以后(包括8月份)新增的低保户,则要在领取低保证的次月10日后方可办理申领手续。从9月1日起到今年年底,自来水总公司将向其供水范围内的20000多户民政低保户、1000多户特困职工家庭提供一次性补贴。 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 记者了解到,从9月1日起到12月20日,长达4个月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民政低保户持低保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缴纳水费的发票,特困企业特困职工持总工会开具的《水价调整补贴特困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缴纳水费的发票,前往指定的自来水总公司营业点,即可领取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过期未领视为自行放弃。由他人代领补贴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因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市民,须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取相应的身份证号码。 低保市民补贴分批发放 据了解,由于此次享受补贴的低保用户多达2万余户,为方便低保用户领取补贴,减少排队时间,自来水总公司将针对低保市民进行区域分批发放,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则可以随时领取补贴。(4版《民生通道》)(编辑 五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