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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三十棵杨树被腰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5:28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奉贤区金汇镇泰日苗木基地有片欧美杨树林。经过9年精心培育,这些杨树长得亭亭玉立,树高8到10米,树干直径约30厘米。不料,前些日子有人为方便施工将30棵杨树拦腰砍断,为此我们心痛得不得了。毁树是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上海振源绿化有限公司5位员工

  调查附记

  泰日苗木基地位于金汇镇梅园村,面积约50亩,现由上海振源绿化有限公司种植管理。公司董事长夏振源带着记者来到现场,只见被砍的杨树倒在地上,绵延约五六十米。原本郁郁葱葱的绿荫不见了,留下一根根光秃秃高约1米的树桩。

  夏振源告诉记者,8月2日公司员工前来养护树木,发现大批杨树被砍。据了解,前不久杨树林上空需架设电线。施工前,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金汇镇有关部门,通知苗木基地做好前期搬迁工作。但梅园村村委会接到任务后,未与苗木基地联系就将树砍掉了。

  8月20日上午10时50分,记者来到梅园村,村委会一个姓王的同志承认杨树是他们砍的。记者问为何不与苗木基地联系,回答是找不到联系人。记者追问为何不向镇上请示,他沉默不语。记者说如此毁绿太不应该,这个王同志竟声称:“树已砍了,要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林场、苗圃、花圃、草圃以及用于绿化、林业科研等生产用地属于被保护范围。禁止擅自砍伐各种树(林)木,因建设确需砍伐树(林)木的,应当经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审批,并作相应的补偿。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个人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损坏树(林)木、绿(林)地、绿化设施,滥伐或者盗伐树(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奉贤区绿化执法部门22日已派出专人调查取证。本报记者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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