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利润如此高!看公布商品房成本(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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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22:15 人民网 | ||||||||||||||||||||||
作为一般商品,商品房与其它商品同样适用需求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越高,消费者的需求量越小;反之,价格越低,需求量越大。需求规律的特例只有三种情况:一是消费者需求某种商品的数量不受该商品价格的影响;二是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变动极其敏感,价格升高时需求为0,价格降低时趋于无穷大;三是需求量随着商品价格的提高而增加,比如可以保值的名贵字画等。如果我们用这个理论来分析当下的商品房市场,就会发现,消费者在遵从这一规律的过程中,早已不再是“其他条件不变”,一些本该是规律之内的,现在已被开发商“忽悠”得背离规律。比如,开发商集体抬价,久升不落,急等房住的消费者自然“不受该商品价格的影响”;比如,开发商乱造概念,大炒升值,使一些很一般的楼盘成为“需求量随着价格的提高而增加”、类似于名贵字画的保值商品。 按照规律来说,单位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时,才有比他人更高的利润空间。而现在的房地产行业,却是单位成本并不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时,照样都有很高的利润空间。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该行业长期以来在“一荣俱荣”的默契心态下,结成无形的利益联盟,共同虚拟成本,共同哄抬房价,制造房价“本该这么高”的虚假行情,消费者在无力揭穿黑幕的情况下,被动接受开发商的“市场洗脑”,用自己的血汗钱,填充着开发商的暴利钱袋。 福州市在全国率先公布了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此举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用社会平均成本的“明镜效应”,照出了开发商谋取巨额利润的种种手段,照出了“地价决定论”在实际支出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照出了开发商“先联手制造虚假供求”、再抛出“供求决定论”的骗局。第二,体现了政府在抑制房价虚高、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中的应有作为。现在一些政府,在房地产市场整顿中怀有各种“投鼠忌器”心理,不知自己该扮演什么角色,不知从哪里下手。福州的做法,应当成为一个很好的借鉴。 作为消费者,我们不仅期待政府提供多类商品的社会平均成本,而且也应该以多种形式组织起来,用“绑在一起的力量”,与商家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搏弈。 作者:马龙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