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浴池洗澡丢了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3:33 新晚报

  本报讯 (齐浩宇)一消费者到浴池洗澡丢了手机。律师提醒,服务员监守自盗,浴池也应担责。

  据李先生讲,他和朋友到一浴池洗澡,第二天早上发现,柜门锁着,手机却没了。老板认为,服务员手里没钥匙,别的手牌也打不开柜门,而且客人的柜门锁了,钥匙又在客人手里,李先生丢了手机与浴池方无关。

  3天后,警方在大世界商城门前抓到一销售来历不明手机的男子,经调查,手机正是李先生丢的,而此人是浴池工作人员高某。

  据高某交代,当晚只有高某一个服务员,他打扫卫生时发现李先生的柜门没锁,手机放在里面,就藏了手机,自以为没事了,拿到大世界商城门前伺机出卖,没想到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手机价值1800元。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于近日将其批捕。

  启凡律师点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属于监守自盗,他本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其所在的浴池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提醒大家,到经营场所消费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经营者也应加强管理,在用人方面更要慎重。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