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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5:28 中国青年报

  餐厅服务员:被骚扰很平常,只能忍着

  “没有人来监督,发生了被骚扰的事,女孩子有几个人能说出来呢?说出来又有谁理会呢?”北京某餐厅的服务员小周说。小周今年21岁,从安徽到北京打工已有两年多。

  “我感觉在餐馆这种地方,受到的性骚扰要比其他地方多。我刚打工时,一次给客人

送酒水,那个男的突然握住了我的手,说看看干净不干净,我吓得把啤酒洒在了地上。结果,不仅遭到客人的一顿骂,还受到老板的训斥,我好难受啊!老板还说,这很平常,别大惊小怪的。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就只有强忍着。我最紧张的时候,就是一些男客人喝醉了,老板叫我送他们出去。有时他们会把手攀在我肩上,搂着我,我特别厌恶,但没办法。等我攒足了钱,我是不会再干这种工作了。”

  听说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明确了进行“性骚扰”将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这给了她拒绝性骚扰的勇气。“有法总比没法强。可在餐厅是老板说了算,为了生意好,他不会顾及这种法律的。”她的脸上仍是忧心忡忡,“如果餐厅里也能像《卫生许可证》那样,挂一张《妇女权益保障合格证》就好了。”

  职场男士:我们也是被骚扰对象

  “说起性骚扰,一般都是男性对女性行为不轨,其实我们男士也是被骚扰对象啊!”28岁的林医生则大喊“男性也要免受女性的变相骚扰”。他的无奈缘于不久前他到发廊理发的经历。“一进去就被一股刺鼻的香味包围,发廊小姐个个浓妆艳抹,袒胸露背的。我想出去,却被按在了凳子上。没办法,我只有乖乖地被洗头理发,洗发的时间大大超过理发的时间。她们洗头时,某些动作极具挑逗性。最后,还问我要不要请他们吃宵夜。我以后再也不敢去了。”他希望立法时能考虑时代变迁的因素,或者也出一部《男性权益保障法》。

  高先生是某传媒公司的广告销售客户总监,他也认为,性骚扰不单单是男性对女性,男对男、女对男的情况也很多。他说,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曾被同寝室的男生骚扰过。

  对即将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明确“性骚扰”者应负法律责任,高先生认为这很必要,但在现实生活中估计作用很有限。“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还是比较强的,像这种事情,大家多采取忍耐的态度,很少诉诸法律。因为,如何取证就是最大的问题。”

  白领女士:性骚扰关键在于难以取证

  “生活中,被骚扰的情况真的很普遍,不仅是在办公室,在公共汽车等公共场合也时有发生。”某杂志社工作人员何女士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去年我有一次坐车就遇到这种事情,那时候是深秋,人们穿的衣服都比较厚。我觉得有人从后面挤我,开始没太介意,后来发现车里的人并不多,才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是一个男子紧靠着我。我当时觉得很生气,就提前下了车,走之前还用胳膊肘狠狠地撞了他一下。”

  她认为,国家从法律层面对性骚扰规定,让她们觉得自身权益得到了保障,而且对想骚扰别人的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她也担心法律条款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可行。“我们现在有法可依了,可是执法呢?像这种事情怎样去取证?是照片还是录像,似乎比较困难。而且,由于偷拍等形式在我国法律取证过程中不被承认,所以实际上很难实施。”何女士说。

  作者:实习生 叶蕾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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