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为老屋对簿公堂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6: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李志华 实习记者许迎迎 通讯员朱元庆)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在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父告子的财产纠纷案。家住海门市正余镇新和村原告赵永杰与被告赵伟东系父子关系。1992年,原告在该村建造平房三间,1998年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登记在自己名下。被告赵伟东自己的房屋建成后,却一直未从旧房中搬出。原告赵永杰即将其儿子赵伟东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被告占用房屋违法,应当从旧房中搬出。(文中人物系化名)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27日 第十三版)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