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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匪合谋劫杀摩托仔 落网的两凶手分别被判死缓与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刘美婷)昨天上午,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了一宗抢劫案,搭客仔刘某在“收工”前搭载两客人到广州市郊,结果被早已埋伏的同案人劫杀,两凶手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据法院查明,去年年底,程霞平、张平及同案人黄希斌(在逃)密谋商定持刀抢劫摩托车搭客仔。11月12日凌晨零时许,三人各持一把尖刀,约定由程霞平和黄希斌负责找对象,

由张平负责埋伏进行抢劫。

  随后,程、黄两人来到广州五羊新城附近,并找到准备收工回家的刘某,便骗乘其摩托车到海珠区聚德中路附近。早已在附近埋伏的张平突然跑出拦截,并扼住刘某的脖子,将其连车带人拖倒在地。张平和黄希斌对他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刀刺伤其大腿及手臂。

  群众和保安赶到现场后,抓获未及逃跑的程霞平。刘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霞平、张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分别依法判处张平和程霞平死刑缓期两年和无期徒刑,两人共同负责赔偿刘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共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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