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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老赖”有钱拿 广州中院悬赏查找执行财产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刘美婷 通讯员邬耀广 陈觉为)只要提供“老赖”的执行财产线索,经审查确认后,就能按比例拿到奖金,这是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推出的又一新举措。

  同时,该办法也规定了不能获得奖励的几种情形:广州市辖区内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的广州市辖区外法院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其代理

人以及申请人的员工等举报的;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分寸的;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申请人同意支付的除外)。悬赏的程序、获取奖励的条件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审判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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