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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上访者属越级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3: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刘妍通讯员李喆徐显达)针对广东上访群众中有七成以上属越级上访的情况,省公安厅信访部门昨日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上访,对不属于省公安厅管辖的信访事项应到相应的市、县公安机关上访,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应到相应的部门办理,避免长途跋涉到省厅仍无法解决问题。

  据统计,截至8月25日,省公安厅共接待来访群众618批1030人次,有470批属于越级上访,占来访群众的76%,其中又以广州、茂名、清远、佛山等市的越级上访情况最为突出,另有65批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占来访群众的10.5%。

  据了解,在9月6日第三阶段工作结束前,对未经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接访而越级到省厅上访的信访人,仍应由相关市、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开门接访。目前省公安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热情、认真接待省厅介绍回去的信访人。(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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