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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婚姻不等于快餐爱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0:20 红网

  胡兰成的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不只是感动了张爱玲,“因为懂得,所以珍惜”。更是感动了许多相信“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中“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的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所谓的“一见倾心”、“一见钟情”。

  8月27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说,小汤和小黄素不相识,但用手机聊天聊了7个小时后,没见面就决定登记结婚,这更像一个童话:8月1日,小黄在工作时第一次接到小

汤的电话,热聊7个小时后,两人决定结婚;2日,两人第一次见面,并去民政局登记,因小黄忘带户口本,遗憾而归;4日,小黄带小汤回老家拜见岳母,征得老人同意;8日,共同租房子;10日,一起粉刷新居;11日,领到结婚登记证;16日,他们举行了简约而时尚的婚礼,随后携手外出旅游。

  首先,“闪婚”确实在我们当今社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抬头“觉醒”意识。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婚姻家庭问题研究专家郑沪生就认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了‘闪婚’队伍。未来几年内,‘闪婚’可能会成为年轻人婚恋方式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次,笔者始终相信这样一个观点:恋爱可以多谈,婚却不宜多结——笔者“中庸”看待快餐爱情,但很是置疑所谓的快餐婚姻。

  也许是笔者的思想观念太过落伍了吧。报道说,对都市白领而言,3秒钟可以冲好一杯速溶咖啡;5分钟可以打开电脑,写好并发出一封电子邮件;7小时足以乘飞机跨越几大洲。对“闪婚”者来说,3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5分钟可以谈一场恋爱;7小时足以确定终身伴侣。闪电相识,闪电碰撞,闪电结婚,在当下这个“爱情速配”大行其道的年代,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但快餐婚姻稳定吗,“闪婚”背后会不会跟着是“闪离”呢?它会不会被广泛效仿成为一种不可遏制的群体现象呢?它有没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呢?相信很多人也有着笔者类似的置疑。

  我们有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战争婚姻、政治婚姻,再往前追溯,封建社会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也都是“闪电婚姻”。而如今的“闪婚”现象,其内涵已完全不同,他们有全新的社会土壤,那就是“自由”。这种自由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经济自由、个人意志自由、生活方式自由等等。

  笔者也承认,闪婚现象的出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之一。传统婚姻的一大作用是缔造一个经济联合体,从而更好地保障夫妻及双方家庭的生活。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当今时代的男女都各有独立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爱情”愈来愈成为婚姻最重要的筹码,婚姻相应变得更为单纯和理性;再者,当今社会自由婚姻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倡和施行,社会也变得更宽容,结婚和离婚也就不再承受过多的道德和舆论压力,结婚、离婚完全成为个人自主行为。只要感情迸发和相互认可就可以闪电结婚。第三,现代社会,信息量大,信息传递快,年轻人流动性强,交际圈广,了解信息的途径多,只要双方都具有一定修养和道德水准,社会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判断,并在一定程度上肯定这种结婚的方式和这种婚姻的存在。

  尽管“闪婚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但笔者还是像许多传统的人一样,在理解快餐婚姻的同时,认为快餐婚姻“不宜过分提倡”。爱情需要磨合,婚姻必须谨慎。每个婚姻都是快餐婚姻的时代实在难以想象。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婚姻权,也应该去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但作为当事人,“闪婚”的前提是要慎重,要懂得从此以后的责任。也就是自己要对自己负责。

  笔者认为,不管是“闪”的爱情还是“闪”的婚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也相信有“一见钟情”;但既然是“闪”,就好比是快餐。可以吃快餐,但总不能天天吃、顿顿吃,否则会造成营养失衡,吃坏了胃口也吃坏了身体。快餐婚姻不等于快餐爱情——没有人愿意下半辈子总是靠吃快餐过活。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即便经典如胡、张的爱情,最终也是以无奈的悲剧收常况我辈庸人乎!

  (稿源:红网)

  (作者:李记)

  (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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