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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凭啥反问“行贿人哪里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6:26 人民网

  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涉贿80万受审,在5个小时的庭审中,因无证人到庭,被告张玉舜和其辩护律师李勇均提出了“行贿人哪里去了”的问题。张玉舜说:“我发现,现在这些生意人有一种倾向,明白我们的纪检部门如何查处官员,把好多事往官员身上推。把官员的问题说得越严重,他们的罪责就越轻。所以现在,领导干部全都按受贿罪判刑了,可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难道只有受贿,没有行贿?”

  我觉得,张玉舜从一市之长沦落到阶下囚,从党培养多年的一名高级干部蜕化成一个贪官,其演变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东窗事发后,在庭审当中,他企盼着能为他行贿的人出庭作证,但是,没有一个人出庭,故而,他反问“行贿人哪里去了?”这种反问,多少给人有点悲哀的感觉。他企盼行贿者给自己作什么证明呢?

  我想,无法是想让行贿者出庭证明这些钱都是他们送给张玉舜的,不是行的贿,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怎么一个堂堂的市长,一站在被告席上后,不知是想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心情过于迫切、还是不懂常识到了如此的地步,可能连三岁的小孩都会知道明明是行的贿,出庭证明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岂不成了作伪证,更是罪加一等的事啊!此时的行贿者,想的是如何为自己的罪责开脱,而不是看如何再出面保护你这个落了马的前市长了!还有谁敢上门来为你作证呢?太天真可笑了!

  行贿和受贿之间,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是利益关系。没有利益的最大化、没有行贿者对受贿者在某种利益行为上的企求,再傻瓜的人,都不会无白拿上自己的巨额资金去送人。只有相互利益的需要,才催生出行贿受贿这一行当来。行贿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得不借助于受贿者手中的权力,才去行贿的。不知道张玉舜想过没有,当有人给你的小孩送来一万元的压岁钱时,无论是谁,都应感到这笔压岁钱份量的沉重。送这笔钱时,如果不考虑到有着数倍的回报,人家难道犯了神经病,给你送这么多的钱。

  张玉舜亲口说,给他送钱的都是生意人。这就再明白不过了,正因为生意人有生意要做,和市长之间有着权钱交易的利益关系,所以才给他行贿。为什么没有普通的农民给他行贿呢?因为相互之间不存在交易啊!

  作为一个高级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敛取不义之财的工具。自己的所作所为,心里是最清楚不过的。如果说,有所忏悔的话,最好从自己的灵魂深处进行反思。自己不去总结应有的教训,不反思自己对党和人民犯下的罪恶,反而反问“行贿人哪里去了?”你的诘问无非是两种用意:一种是想让这些人证实不是行贿,是送的人情,以减轻罪责;另一种就是想告诉人们,不是你想受贿,而是行贿者把你推进了受贿的深渊。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个真正清廉的好官员,岂是行贿者几个臭钱就能击倒的。如果当初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收受他的贿赂,他到何处去行贿呢?所以,不要给别人怪罪,只能说明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大贪官。

  故而,奉劝贪官们,别再“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随意就可哄骗的。欲其在反问“行贿人哪里去了”,还不如扪心自问:你当初为什么敢受贿呢?

  作者:网友: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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