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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网主、视讯情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7:3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在视频探头前,做出各种下流动作或进行裸体表演,再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在短短几月内,“网主”就能从中获取暴利(本报今年3月17日曾作报道)。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淫秽表演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许昌胜(“色网网主”)等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涉及非法营利金额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具有极大的腐蚀和破坏作用,其

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色情网站的部分“视讯情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八大娱乐网”的前身是石狮“立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起初公司仅经营声讯电话聊天业务。2004年4月,被告人许昌胜开始筹备测试网络视频业务,在互联网上设立了“八大娱乐网”网站。

  2004年10月份起,被告人许昌胜利用这个网站,提供电脑及摄像头等设备。而原“立即通”商务公司的部分声讯小姐,便自然而然地过渡为网络“视讯情人”。被拉下水的这些女青年,年龄从18岁到35岁不等,分别来自四川、江西、湖南等省份。她们各自在出租屋或自家内,独自对着电脑摄像头进行色情表演。最后,再按在网上被点播的“点数”计算酬劳,也有的是以领取固定工资或以保底抽成等方式获利,一般每个人每月能赚3000元。

  短短几个月内,被告人许昌胜就从中非法营利人民币469602.76元,而被告人马某等5人共非法获利人民币41400元。今年3月份,泉州警方突袭色情聊天室,查获29个视频表演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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