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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治疗不是广告游医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48 南方日报

  我国首部《慢性乙肝防治指南》即将出台

  乙肝治疗不是广告游医说了算

  特别关注

  新闻背景

  即将出台的我国首部《慢性乙肝防治指南》根据循证医学原则,采用公认、已经得到严格临床验证的方案,可望使乙肝防治日趋规范。虽然它不是法,也不是规,只是一部专业性文献,但毫无疑问,这部并不具有强制意义的指南,在正式发布后,将很大程度上对临床医生产生指导作用。

  乙肝治疗市场现状

  来自解放军302医院的调查显示,78%的乙肝患者不知道应该到什么地方找谁去看病,38%的乙肝患者看病随着广告走,32%的乙肝患者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与此同时,45%的医务人员不知道诊治乙肝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同一名患者到不同医院就诊所得到的诊断与治疗方案不尽相同。而对日益混乱的乙肝医疗市场现状,有关专家急切呼吁国家尽快确立乙肝治疗规范,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一项针对京、沪、穗等6大城市9家主流平面媒体发布的2189条乙肝广告的调查显示,竟然有超过50%的广告将“转阴”、“治愈”、“根除”作为治疗目标,而国内外肝病专家公认,目前根本就不存在“根除”乙肝的治疗手段,“大小三阳”并不一定非治不可。临床上通常只对转氨酶水平异常升高超过两倍或出现肝纤维化的患者才考虑治疗,一些所谓的“科技纳米”、“基因治疗”、“包治”、“无效退款”等等频频出现在广告中,已严重影响到了患者的认知和行为。

  专家说法

  斯崇文(卫生部病毒性肝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医科大学教授):正规医院都没有“大小三阳”的提法,乙肝大小三阳这种提法不准确,和乙肝治疗目的是相违背的。“大三阳”在临床分型中对应E抗原阳性慢性乙型肝炎,往往是野生株的感染,这种病人拿干扰素治疗,可以得到控制。“小三阳”部分对应E抗原阴性慢性乙型肝炎,往往是变异株的感染,临床表现有的时候比较轻,很难发现。这种病人的病情变成肝硬化的可能性比野生株的可能性大,也容易变成肝癌。也有部分“小三阳”是病毒携带者,不需治疗但要观察。

  贾继东(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规范慢性乙肝治疗,首先应对关键问题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比如表面抗原消失是病情缓解的最可靠指标,但这在当前临床上可行性不高,属于“可遇不可求”的事情,而比较现实的疗效终点是e抗原血清学转换,即e抗原消失同时伴随e抗体出现,这对于“大三阳”患者而言可说是达到了“小康社会”的理想。实在不行,还可以退而求其次,即实现病毒DNA抑制,肝功能恢复正常的目标也算是达到“温饱”吧。

  杨炯(国内首家公益性健肝俱乐部负责人):我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根据国际通行的以及我国现行乙肝防治方案,除现症约3000万乙肝患者外,乙肝病毒携带属于医学观察对象,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等于乙肝患者,不主张对其进行抗病毒治疗。但临床实践发现,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或多或少接受了或正在接受这样或那样的治疗,他们渴望能彻底清除乙肝病毒。实际上,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指南”规范要点

  制止虚假乙肝医疗、药品广告

  不容置疑慢性乙肝不但很难治,而且向患者传递正确信息的渠道也非常匮乏,导致很多科学概念被虚假的医疗广告所淹没。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国内首家公益性健肝俱乐部已经设立了各自的网站,并专门开辟了针对乙肝患者的科普内容,给患者带来一个真正权威的声音。让违法医药广告泛滥无异于“谋财害命”。主张全面禁止医疗广告的观点从医学专业背景出发,通过全面禁止杜绝医疗欺诈,督促医疗机构苦练内功,对提升整个医卫界的水准都会产生促进作用,因此得到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据悉,国家卫生部已经将全面禁止医疗广告的意见作为部门意见上报国务院,作为制订政策法规的依据。

  明确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以及如何治疗

  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讨论稿中,把慢性乙肝分为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期及低或非复制期,而国内《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只有诊断标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以及如何治疗,目前存在争议。因此建议《慢性乙肝防治指南》要有一个明确指导意见,包括联合用药、用药时机、用药的完整疗程、剂量和规律等等。现在由于没有规定相应的具体治疗方案,医院在治疗上就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患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花费的冤枉钱不计其数。

  转氨酶升高是抗病毒最佳时机

  因其体内免疫细胞处于激活状态,此时治疗事半功倍,治疗上以抗病毒为主,免疫调节为辅,从多途径、多位点、清除加抑制达到持久性抑制乙肝病毒复制,阻延向肝硬化、肝癌演变之目的。切勿采用护肝降酶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免疫调节治疗与抗病毒药物相结合将是今后乙肝治疗的一个方向。乙肝病毒携带者则应根据其病毒复制水平、肝纤维化程度等指标决定是否需要治疗。

  引进西药品种需慎之又慎

  在用药上,西药的大量引进曾唤起或点燃了失望已久的国人心灵,但最终结果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西药在中国广泛使用后,出现了明显的“水土不服”现象,某些药最终认定对于亚裔人种、家族传播背景的乙肝患者疗效不佳;某些药停药后出现的肝功及病毒指标强力反弹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病毒变异和耐药问题日见突出,各种进口药物的引进,并未使我国乙肝走出困境。今后如再引进西药品种,需慎之又慎,确实疗效好、稳定、副作用小、价格低廉、适合我国乙肝患者的药品,也应事先进行严格临床观察,样本数量应该加大,观察时间需要延长,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乙肝治疗人员、场所要实行准入制

  乙肝治疗人员亟待规范。目前,我国治疗乙肝的人员组成相当复杂,到底哪些人能够治疗乙肝、哪些场所能够开展乙肝治疗,并无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从实际情况看,治疗队伍的主体可分为具有行医资格的正规传染病专科医生、具有行医资格的非传染科的正规医生、各种诊所里的“全能”或“专科”医生,不具有行医资格的江湖游医以及患者自己。这样一来,乙肝的治疗主体很不规范,难以保证治疗的质量和效果。目前什么人都可治乙肝,无论医院、诊所都争相开展肝病门诊和病房。治疗队伍中有名副其实的从事肝病防治的专家和医务工作者,也有相当多的“业余爱好者”。治疗乙肝的人员遴选不严,意味着没有把好治疗乙肝的“第一关”,接下来的方向难免偏离轨道。规范治疗乙肝的人员至关重要,有关传染病防治法规中应该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医务人员可以治疗乙肝,什么样的人员不能治疗乙肝。治疗乙肝的医务人员应是正规的执业医师并必须经过专科培训,经过考试后合格者。广大乙肝患者应去正规医院,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治疗,任何盲目的行为都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

  特约撰稿 彭勇

  图:

  绘图:陈健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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