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要断交男子就施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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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0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通讯员浩剑卫凤 【金陵晚报报道】 因情人提出断绝关系,通州一男子在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后,又用刀绑架了情人。 2002年,35岁的孙井华与24岁的王某相识,虽然孙当时已有家室,但双方相识后仍一 直保持着情人关系。今年3月,王某另有男友后,意欲与孙井华断绝情人关系。4月8日上午7时许,孙井华来到王某家,想挽回这段感情。但是王某始终不肯开门,也不愿与他交谈。孙井华一气之下踢开王某家的门,王某仍不开口讲话,孙井华就用枕头捂住王某的脸,又用手卡脖子,后出于怜悯松了手。随后,孙井华欲与王某发生关系,王某不愿意,啼哭不止。孙井华强行将王某抱至二楼卧室摁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不久,孙井华听到门外有人喊王某的名字,怕罪行被发现,他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王某的脖子上。随着围观群众的增多,孙井华又从王某家厨房内拿来一把菜刀威胁现场群众,不许群众报警,并要求王某与在场的亲戚送其离开现场。 9时29分,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见民警到场,孙井华用菜刀威逼王某上了二楼房间,并将房门关上。3个小时后,经在场民警与亲友等人反复规劝,孙井华于当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放下水果刀和菜刀离开现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日前,通州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孙井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编辑 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