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医保付费药品新增552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31 南方日报

  市医疗保险今起执行新药品目录

  医保付费药品新增552种

  有341种药品住院使用时由参保人自费

  本报讯(记者/曾妮 通讯员/米国琛)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险将于9月1日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地方补充办法将终止

  由于2004年以前国家没有制订专门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深圳市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使用目录外药品经工伤保险经办部门核准后可以记账偿付或核销有关费用”的地方补充办法。此次国家制定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后,深圳市原先实行的地方办法将终止。今后凡目录外用药没有取得用人单位(签字)同意使用而引发工伤医疗费用争议的,该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级538家定点单位中,所有定点医院(92家)和定点零售药店(28家)全部完成了新药品目录的准入和切换工作,并已试运行多日,能够保证明天起执行新药品目录。龙岗区的社康服务中心和门诊部(共81家)昨日已完成准入和切换工作;其他各区社康服务中心和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70%实现准入和切换,争取9月中旬区一级所有定点单位全部完成新药品目录的准入和切换工作。

  非处方药新增108种

  新目录(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旧目录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第一,旧药品目录有1525种药品、1861种剂型,新药品目录有2077种药品、2798种剂型。原来许多自费药品现已进入新目录范围,减轻了参保人的就医负担,如抗艾滋病药品由原来的2种增加至12种,抗肿瘤药品种类也有所增加,干扰素治疗丙肝也已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

  第二,新药品目录还增加了非处方药(OTC)的种类,旧药品目录只有非处方药411种,新药品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增加到519种,其中西药145种、中成药374种。凡是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2个月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

  第三,原有地方补充目录310种,其中48种增加到了新药品目录中,所以现有地方补充药品262种。

  234种药品限定使用适应症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凡例》的要求,新目录中部分药品有使用限制,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了解并严格遵守。一是有341种药品限制在门诊使用时由医保支付费用,住院使用时由参保人自费。二是有234种药品限定使用适应症,在适应症范围内使用时由医保支付费用,适应症范围外使用时则由参保人自费。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和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查询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si.gov.cn/),了解新药品目录的具体规定。

  关联

  全市工伤参保人数突破500万

  居内地城市首位

  本报讯(记者/曾妮 通讯员/米国琛)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已达500多万人(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比上年同期增长17.7%,占全省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强,参保人数为内地城市之最。

  据了解,2005年1—6月,全市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基金征缴率达99%以上。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

  今年以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陆续投入1100万元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并根据深圳市的实际,降低工伤保险购买费用、提高工商保险赔付待遇。比如,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最高费率为2%左右,而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把最高费率控制为1.5%,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国家条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统一按60个月的标准发放。此外,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还打破陈规,允许尚不具备参加全部险种条件的或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今年以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对未参保单位加大了监察处罚的力度,共查处不按规定参加社保的企业1127家,追缴社保基金1799万元,对一家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开出了深圳劳动保障部门有史以来单项处罚额最高的130万元罚款单。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工伤事故不断减少,工伤保险补偿金额也随之下降。在全市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连续两年上升约17%、年均增长60多万人的情况下,2004年全市工伤补偿金额较2003年下降6.5%、减少支付达1981.3万元,1至8级致残事故全面下降。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