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今天施行新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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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3:27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郭翌):中国国务院近日出台了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自今天(1日)起开始施行。 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了原条例有关涉外和涉中国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只能由承担涉外演出业务的经纪机构承办的规定,并允许适度引进外资,依法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此外,新《条例》还出 台了制止营业性演出中的假唱、假宣传、假募捐义演等欺诈行为;加强对演出事故的预防和处置,维护人民群众和演职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等相关规定,为中国演出市场的繁荣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原《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颁布于1997年8月,对规范中国演出市场管理,促进中国演出事业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在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了增补和修改,在许多方面都做出了新的突破。(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