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子女可获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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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3:54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薛冰通讯员粤侨霆)昨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下发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在十二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在未年15年中,广东省将认真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 新的《实施意见》着重对2004~2010年全省教育改革与创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共包括十二方面内容,包括: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认真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和教学工作优秀学校建设;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