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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民工昨起使用统一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王德毓)从昨天起,本市建筑劳务人员用上统一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记者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获悉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包工头”将逐步淡出建筑市常

  有关规定指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并核定好施工所用劳务作业人员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

综合保险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办理综合保险手续的同时,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督促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分包合同备案。

  据悉,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在沪建筑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实行工资卡管理的通知。此举对遏制拖欠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的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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