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宣判:“兄弟食人魔”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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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2:35 兰州晨报 | |
兰州中院昨对制造了13起杀人碎尸案的6名被告一审判决正义宣判:“兄弟食人魔”死刑 本报讯(记者陈霞)9月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了13起震惊全国的杀人碎尸案的沈长银、沈长平等6名被告进行了一审宣判。 沈长银、沈长平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李春玲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杜素容、关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赵美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长银、沈长平,无视国法,伙同被告人李春玲、杜素容、关某,胁迫被告人赵美英,多次共同抢劫钱财、杀人灭口,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沈长银、沈长平,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故意杀人,手段残忍,食人器官,泯灭人性,罪行极其严重,应数罪并罚予以严惩。追问:沈氏兄弟缘何走上不归路没有人天生是罪犯。“食人魔”兄弟沈长银和沈长平的血腥暴行,让人感到震惊、恐惧和愤怒。震惊过后人们开始反思和追问。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从一个单纯的少年转变为“食人魔”,量的积累到质的转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心理失衡生恶念9月1日,沈长平的代理人安利律师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安律师告诉记者,他接到这个案子后,先后4次去看守所与沈长平见面。他发现,该案的6名被告人大都是初中文化程度,尤其是沈氏兄弟,初中都没有毕业,他们步入社会后,在生存能力和抗衡力上远远不如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贫富差距的加大,造成了潜在的社会心理失衡———通过非法手段实现发财梦想。 这种经济上和教育上的双重贫瘠,是沈氏兄弟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也是他们走上抢劫、杀人道路的原始动力。 家里遭袭受刺激2002年,沈长银的父亲沈永国当选为河南省获嘉县大新庄南务村村长。同年11月的一个清晨,沈长银的母亲开院门时发生爆炸,当场被炸伤,后经当地警方调查,发现是有人将自制炸药挂在了沈家的院门上。 2003年,沈家又发生了一起人为纵火案,沈家的房屋几乎全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两起案件至今未破。 当时村里有人说,是沈永国当村干部得罪了人,也有人说是沈永国和别人闹别扭所致。 安律师告诉记者,无论如何,这在沈长银和沈长平内心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连家都没有安全感。积怨让沈氏兄弟深陷于这种煎熬之中而不能自拔。 他们报复社会的邪念也在慢慢地膨胀。这些年来,沈氏兄弟所过的流浪、盗窃和打架的生活逐渐让他们产生了一种偏激的观念,扭曲的心逐渐迸发出无尽的仇恨。 本报记者陈霞(来源: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