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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含情,“婆婆妈妈”荣记二等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3:33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法官只占全院的11%,却审理完成了一半的案件

  今天上午,市中级法院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表彰市中级法院民一庭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这些“婆婆妈妈”们凭他们的公正之尺、爱民之心赢得了民意,迎来了荣誉。

  夫妻吵离婚、街坊闹矛盾、兄弟争财产……民一庭法官承办的就是这类最琐碎、繁杂的案子。互相怄气的双方甚至会在法官面前破口大骂,挥拳殴打。身为法官,除了公正、高效执法外,需要更多的耐心、细心和爱心。

  一位闹离婚的男子,每次出现在法庭,总像惊弓之鸟:警车接送,两壮汉左右相随,有一次开完庭后,他害怕妻子及其庭外等候的亲属会把他生吞活剥了,畏畏缩缩不敢独自走出法庭。细心的女法官小柯见状,主动当起他的“临时保镖”,带他走出法庭并送上警车。而为了让一名58岁的当事人“老有所养”,主审的林法官主动联系,促成社保机构同意让他补缴社保且无需缴交滞纳金。这位当事人虽然输了官司,却连连感谢法官。

  “婆婆妈妈”的官司其实最费时间和精神,可是民一庭只有市中级法院11%的工作人员,连续加班、白天开庭、晚上写判决书已成为习惯,完成的案件数约占中院案件的一半,两年来受理案件3601起,结案3492件。

  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法律可以裁决是非,但未必平息得了双方的委屈。因此,民事法官最喜欢的是“调解法”——解开双方的心结。中院的民事法官“发明”了三种非常有效的调解法:争议不大的案件——电话调解,快速;不愿关系太僵的亲属案件——亲情调解,人性化;面对面加背靠背的结合调解,有效。法庭开进孤寡老人家

  鼓浪屿有一位孤寡的郭老太太,身体残疾,还是低保户。最近,她与另一个低保户韩某较上了劲。

  郭老太太订做了一个两三百元的雨篷,但左瞅右看都觉得抗不住12级台风。于是,郭老太太要求韩某加固雨披,但韩某不以为然。日前,郭老太太把韩某告上了法院。

  主办的周法官没有认为这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案。他先是跑了两趟江头建材市场,把雨披的价格摸了个遍。开庭时,因担心郭老太太行动不便,法官破天荒把法庭开进了郭老太太家。

  由于原被告都是低保户,都没钱请律师,争来吵去谁也说服不了谁。法官左劝右说,费了半天功夫才促使双方达成加固雨篷的和解。可当法官把调解书送到郭家时,老太太又不愿意了,她要求韩某赔钱。见此情景,法官只得重新调解,并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见双方都很困难,两位法官还掏了自己的腰包,拿出100元补上了韩某的赔偿。

  法官的温情办案,让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

  当事人帮法官处理官司

  这个当事人是到法院打劳动争议官司的,证据不足,但因为不满单位的做法,誓要出口气。被告的单位根本不出庭,他像堂吉诃德舞着长矛,独自向风车挑战。

  那天,他到市中级法院开庭。恰好当天主审的黄法官要调解另一起离婚官司,那对男女因为财产分配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位当事人听着听着,忍不住主动走过去,好言相劝,帮助法官调解,最终促成那对夫妻好聚好散了。这对男女感谢法官,也感谢了这位热心的当事人。

  轮到这个当事人自己时,他突然醍醐灌顶,领悟了法官先前劝他的一席话,决定不再打这场没有胜算的官司,也不再浪费时间仅为出口气了。

  威严的光环下也有委屈和眼泪

  如果你每隔几天就收到一封威胁信,如果你一心帮助当事人却反遭到他投诉……你还会觉得身穿黑色法袍的法官职业无比威严、让人景仰吗?可是身为民事法官,与平民百姓接触最多的法官,被老百姓寄予最后希望的法官,即使坚持了正义和公平,仍经常不得不对另一个满怀期望的当事人做出败诉的判决,因而不时要面对希望破灭的败诉者无尽的愤恨和怨怼。

  败诉男子捡张纸就给法官写恐吓信

  前几天,有一封以市中院民庭林法官的名义写出来的谩骂信,寄到了翔安区法院吴法官的手里,信的结尾还附上了林法官的联系电话。吴法官看都没看,就把它扔到一边,她知道又是那个叫吴成的当事人的“杰作”。

  两年前,吴成打了一场争汽车所有权的官司。由于举不出自己是真正车主的证据,吴成被翔安法院和中级法院都判败诉了,他为此非常不甘心,觉得是一个证人耍了他。他对主审的林法官说,“我要杀了他,还要灭了他全家”。

  这可不是小事,何况法官还有保护证人的义务。林法官先把吴成叫到法院好好教育了一通。接着,林法官向市政法委作了书面汇报,还发函给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函后也非常重视,两次把吴成传唤过去,做了笔录。

  从此,吴成把败诉的恼怒全倾泻到法官身上。每隔十天半个月,他就会写上一封恐吓信,寄给市中院的林法官,也寄给翔安法院的吴法官,还寄到纪检部门。有时他打电话找林法官,恰好是黄法官接的电话,那么他会在下一封信里,把黄法官也捎带骂上了。

  吴成写恐吓信上了瘾,只要想起什么恶毒的话,他就会随手撕纸,大至16开的,小至手掌大的,甚至还拿交通违章罚款单来写。

  吴成甚至扬言要撞死林法官和吴法官,据他自己说,他曾经驾车在翔安法院等了3天,但没等到。

  吴成的行为,已经威胁到法官的人身安全。据悉,司法部门最近正在着手调查此事。

  好心帮助当事人反遭怨恨

  “好心不得好报”,身为法官也经常遇到,因为他们必须在法律和情理上平衡和取舍,对此,当事人未必能理解和体会。

  有一名原国企“两不找”人员(关系还挂单位,现已离开,单位和职工之间互不相找),打完劳动仲裁和一审官司后,觉得很委屈,他说自己只要求经济补偿金,并没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仲裁和一审法院虽判给他经济补偿金,却又判他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到二审法院后,主审的周法官在充分听取他的意见后,认为该名职工未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却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虽与经济补偿金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享有的规定不符,但并不能推定该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审法院未要求该职工明确诉求就直接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将导致该职工无法享受“两不找”人员依法可享有的权利。所以,法官将维持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给他解释后,改判该职工维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可是当二审判决下来后,该职工发现没了经济补偿金,觉得到手的肥肉又丢了,很不乐意,反责怪法官,“我又没要求保持劳动关系”。他又是打电话,又是写举报信“控诉”法官判决不公。

  其实,市中院的这份判决帮了这名职工的大忙。他所在的单位本来是不想搭理他的,但二审判决后,不得不又通知他去签合同。后来,双方为签合同的期限又发生争议,职工希望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单位不肯。于是,他再次把单位告到了法院。如果没有当初“保持劳动关系”的判决,这名职工不可能再要求签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最近他还赢得了官司。
铁面含情,“婆婆妈妈”荣记二等功(图)
  一枝一叶总关情。在诉讼中,民一庭法官特别为弱势诉讼群体开辟司法救助通道,对残疾当事人诉讼实施特殊的帮助。

  农民工姜多好伤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予以诉讼费免交。法官自己掏钱帮他解决部分困难。由于残疾,小姜需坐轮椅参加庭审,但法庭外台阶较多,法官每次都是将他和轮椅一起抬进来。

  图为姜多好在打赢官司拿到赔偿款后准备启程回乡,开始新的生活。郑金雄 摄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黄宏亮 实习生 刘学佳(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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