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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不赔反杀二命 作恶凶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8:2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9月2日电(周擎松、李丽静)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当庭宣判一起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抢劫案。先伤害他人拒不赔偿,而后又抢劫杀害被害人夫妇的凶手杨胜春、刘特伟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2月28日,被告人杨胜春与被害人袁光云因琐事发生厮打,杨胜春致袁光云右眼受伤,因赔偿问题二人矛盾激化。

  3月20日下午3时许,杨胜春找到刘特伟,二人携带作案工具以送赔偿款为名来到袁光云家,逼迫袁的妻子高改云交出存折及,然后,刘特伟看住高改云,杨胜春到储蓄所取出6500元现金。返回后,杨、刘二人一同用闭路电视线将高改云勒死。

  将高改云杀死后,二人又预谋杀害袁光云,刘特伟留在袁的家中,杨胜春到楼下等候袁下班回家。下午6时许,袁光云回家至楼下,杨胜春又谎称送钱,同袁一起来到其家,趁袁不备,杨、刘二人用匕首和菜刀朝袁光云猛砍狂刺,致袁颈部大出血合并颅脑损伤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胜春、刘特伟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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