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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币”就该被拒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0:01 红网

  “如果银行不是以‘残币’为由,再三拒收9000元零钞,我就不会在两个储蓄所之间来回奔波,9000元钱也不会被飞车歹徒抢走。”8月30日上午,河北肃宁县新新小区居民刘同树满脸伤痕气愤地说。(9月1日《燕赵都市报》)

  这9000元到底是不是残币,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金融机构应当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

民银行。也就是说,即便是残币,银行也应该根据相应的规定兑换。况且,这9000元钱大多是10元面额的零钞,也就是说,这么一大堆的零钞,银行职员难道炼就了火眼金睛吗?凭什么一眼就断定其中不少是残币呢?

  零钞也是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银行没有任何理由拒收。无论是整钞还是零钞,都应该获得得足够的尊重。邮政储蓄和农业银行都是“国字号”的金融机构,它们理应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储户的各项金融业务,更不应该以“残币”为由拒收零钞。

  零钞的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拒收,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些银行,真的是把储蓄额同营业员的奖金相挂钩的。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之下,9000元的零钞才一次又一次地被拒收,最终导致被抢走。

  储户和银行之间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银行职员以“残币”为由拒收零钞,破坏了这种关系,让储户对银行产生了不信任。一旦某家银行不被信任,储户手中的资金将会流向值得信任的金融机构。若发展到储户集体对某家银行不信任,估计这家银行的利润会大打折扣,甚至难以为继。

  银行应当看到这一点,废除奖金与储蓄额挂钩的不合理制度,让员工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业务。这既是对人民币的尊重,也是对储户的尊重,更是对银行本身的尊重。

  (稿源:红网)

  (作者:王锦南)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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