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静案”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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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2:22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 实习生王永杰)日前,备受人们关注的“刘晓静案”再次出现波澜,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裕华区法院重审。 9月2日上午,刘晓静之母张文芹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从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河东法庭拿回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上显示,原审判认定事实不清,发回裕华区人民法院重审。 张文芹介绍,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已经组成了合议庭,由于对方律师和刘晓静生父刘夫军当天没有到场,法官告诉她,具体安排得“等候通知”。 9月1日傍晚,张文芹对记者说:“女儿从去年7月23日出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不知何时有一个说法,我最害怕听到的就是‘等等吧’,一年多来就是在等待中熬过来的。”张文芹说,女儿离去的阴影不可能在她心中抹去,但她会努力地支撑着直到为女儿讨个说法。 事件回顾 2004年7月23日,刘晓静被省会裕华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处的一棵大树砸死,其母张文芹、生父刘夫军起诉园林局,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38万元。2005年4月19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对刘晓静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石家庄市园林局赔偿原告张文芹、刘夫军共计17万多元。因不服一审判决,园林局于5月19日提起上诉,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4日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