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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质员”到“调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11 淄博新闻网

  文/田平王希璜李恒玉――我和我心爱的标志服的故事参加工作一年后,我如愿以偿地穿上了工商标志服。没想到,因为标志服的着装规定,我的身份经历了一次从“购物保质员”到“调解员”的有趣变化。那天,我正在上班,接到了表妹的求助电话。原来,表妹在音像店买的碟片质量有问题,店主不让退换。等我赶过去后,店主抬头看到身穿工商制服的我,话音马上低了下来,并主动给表妹退了钱。在我的盘问下和确凿的证据面前,店主不得不承认销售盗版碟的事实,并接受了处理。一旁的表妹对我投来钦佩的目光。往后,她只要上街

买东西,就会拉我一起去,并不许我上便服,美其名曰:购物保质员。她这个“小喇叭”还在亲戚中到处宣传,搞得亲戚购物也会叫上我,图个放心。颁布“六项禁令”后的一个星期,我快下班的时候,又接到了表妹的电话。我换下制服,赶了过去。原来,表妹把衣服拿到干洗店里干洗,被漂染变色了,但洗衣店老板以洗衣单位没注明颜色而推卸责任。“工商同志在这里,你甭想骗过她”表妹指着我说。老板满不在乎地说了句:“谁知道她是不是工商,想吓我啊!”就不再理睬。我根据消费调解的要点,站在公平的立场上,指出了双方的责任。经过我的调解,店主心服口服地承认了洗坏衣服的责任,并进行了合理赔偿。回到家,我拿出了“六项禁令”的随身卡,告诉表妹,工商干部不能着标志服到经营性场所从事非公务活动。同时告诉她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表妹听得直点头,还主动要求担任“六项禁令”的家庭监督员和宣传员。就这样,经过表妹的“小喇叭”宣传,亲戚朋友们纷纷加入了监督员的行列,并经常向我咨询,探讨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现在,我不仅成了亲友消费的“调解员”还是他们的“宣传员”、“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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