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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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1:01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记者孙明敏)日前,松江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在区总工会召开,由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人员出席会议。此次联席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本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及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小城镇社会保险补充保险达成共识。 经过协商讨论,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即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账户,用以补充其养老金和门急诊医疗 保险金,所需费用可由企业全部承担,也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在补充养老方面,可由企业承担不低于3%,个人承担不低于2%;在补充医疗方面,可由企业承担不低于2%,个人承担不低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