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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移植费用有望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4:3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夏令通讯员刘国贤)广东是“肝病大省”,而肝癌更是广东三大癌症之一,肝移植的临床应用,让原无望生存的乙型肝病终末期的患者面临重获生命的机会,然而其高达20万至30万元的手术费用却让患者望而却步,因为肝移植费用是不纳入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障的。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将其手术费也纳入公费医疗和社保。近日,省劳保厅等答复表示,正在对此进行调研测算,争取早日将其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畴。

  政协委员肝移植费用高却不纳入医保

  邹月照等委员表示,广东素有“肝病大省”之称,乙型肝炎发病率17%,超过全国10%的平均水平;乙型肝炎人数全国第一;接近五分之一的人携带乙肝病毒。肝移植的临床应用,让原无望生存的乙型肝病终末期的患者面临重获生命的机会。然而,在我省能获得肝移植机会的患者人数与庞大的应接受肝移植的患者队伍相比,显得十分稀罕,更多肝病终末期患者不得不无奈地走向死亡,因为他们无法支付高达20万至30万元的肝移植费用和术后长期抗排斥的药费(首年约5000至1万元,之后递减),这些都是不纳入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障的。而很多变卖家产或不惜举债的肝移植受者,虽然暂时获得了新生,却因沉重的药费负担而过早地劳累或自行减药或没按医嘱定期随诊或营养缺乏,影响了身体健康的恢复。更有很多肝移植受者的家庭,也因此陷入严重的贫困境地。

  另外,与能够享受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障的肾移植受者相比,肝移植受者明显处于倍受忽视的境地。同是一种抗排斥的免疫抑制剂———普乐可复,肾移植受者可以报销,而肝移植受者则需完全自费。

  邹月照委员表示,大连、青岛等地早以把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药费纳入公费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障的目录。建议广东也尽快把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药费纳入公费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障目录,给广大肝病患者和肝移植受者以光明的前途。

  省劳保厅争取早日把手术费纳入医保

  近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表示,由于肝移植手术不及肾移植手术成熟,加之费用昂贵,存活率较低,故国家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为解决这部分参保病人的手术费用问题,省劳保厅和卫生厅等正在抓紧对这个项目进行相关调研和测算,并争取征得劳动保障部的同意,早日把肝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畴。关于术后药费报销问题,今年6月劳保厅已将“巴利昔单抗注射剂”等6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限定用于肝、肾器官移植抗排斥用药,以保障这部分参保病人术后的用药需求,减轻他们的负担。(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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