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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冒领 银行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0:46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昆明9月3日电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7万多元存款被冒领,银行被判赔偿。

  2004年6月23日,王某到农行玉溪市某支行存款77350元。同日,王某持自动取款卡分两次共取款2000元,账户余额为75350元。次日上午,王某到该行取款时,发现账户余额仅为350元。今年1月,王某诉至红塔区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存款本金75000元及存款利息。诉讼

中查明,存款系被人凭储蓄存款存折于2004年6月24日分两次在农行的其他储蓄营业点支取,但王某持有的储蓄存款存折上无上述两笔款的交易记录。

  玉溪市红塔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农行某支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该行支付王某存款本金和利息。该行不服原审判决,向玉溪市中院提起上诉。近日,玉溪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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