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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副所长领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1:18 兰州晨报

  正宁县运管所副所长猥亵妇女致人受伤案一审宣判

  变态副所长领刑四年

  本报庆阳讯(记者袁瑛)9月3日,记者在正宁县法院采访获悉,正宁县运管所副所长师绪刚与林业局干部王海龙涉嫌猥亵村妇一案于日前一审宣判,师绪刚领刑4年,王海龙领刑

1年。

  2004年9月6日,正宁县运管所副所长师绪刚与正宁县林业局干部王海龙将42岁农妇梅平(化名)带到正宁县阳春饭店206房间。师绪刚酒后猥亵梅平时,将其右手伸进梅平的下身,致使梅平子宫流血不止。事发后,正宁县公安局展开调查,将两人以涉嫌猥亵妇女罪依法逮捕。举报:副所长猥亵村妇

  2004年9月19日,正宁县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正宁县运管所副所长师绪刚猥亵正宁县村妇梅平,并将手伸进梅平的下身,致使梅平子宫失血过多在正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接报后,正宁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哭诉:醉酒后遭凌辱

  面对正宁警方的调查,42岁的受害人梅平失声痛哭。她说,2004年9月6日晚8时许,她与丈夫因小事生了点气后,一人负气出门在正宁县街头闲转。这时,师绪刚与王海龙上前约她到舞厅跳舞。由于她不认识两人,本不想跟着他们去,但师绪刚说都是本地人,怕啥,她就与两人去正宁县正发祥舞厅跳舞。

  当晚11时许跳完舞后,师绪刚与王海龙叫她去正宁县阳春饭店吃夜宵。到了房间后,她才知道师绪刚是正宁县运管所副所长,王海龙在正宁县林业局工作。她觉得他们都是有身份的公职人员,就没多想与他们一直吃喝到9月7日凌晨1时许,当时她感觉到自己酒喝得有点多,并有醉意,就躺在该房间靠房门的一张床上休息。凌晨1时30分许,他俩借着酒性,趁她无力反抗之机将其衣服脱光进行猥亵。

  在猥亵梅平的过程中,师绪刚将右手伸进梅平的下身,致使梅平子宫多处受伤,流血不止。凌晨5时许,因梅平出现抽搐现象,师、王两人商量后叫来李某夫妇将梅平送往正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私了:5000元达成协议据了解,事发后,师绪刚支付了梅平在医院住院十多天的所有花费,为了避免后患,师绪刚一次性付给梅平5000元,作为对梅平的补偿,双方以书面的形式达成再不追究任何责任的协议。但该案件在正宁县造成很大影响,知情群众给警方拨打举报电话,强烈要求严惩运管所副所长。

  判决:两“色狼”各领其刑9月3日,记者从正宁县法院采访获悉,法院对该案审理认为,被告师绪刚利用被害人酒后无力反抗之机,猥亵妇女,致被害人受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王海龙利用被害人酒后无力反抗之机,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猥亵罪。师绪刚在该案中系主犯,王海龙系次犯,故法院宣判:判处被告师绪刚有期徒刑4年,被告王海龙有期徒刑1年。

  本报记者袁瑛(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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