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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中国-东盟法律广场落户广西民族学院 (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0:03 人民网
组图:中国-东盟法律广场落户广西民族学院(2)
缅甸的图腾

  9月2日中午,刚刚参加完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闭幕式的与会嘉宾们,驱车来到美丽的广西民族学院,为刚刚峻工的中国-东盟法律广场揭幕。

  作为此次论坛的永久纪念,广场上竖立着中国的独角兽、缅甸的猫头鹰等中国和东盟国家象征法律和法制的图腾石雕。这些石雕展示了东盟各国法制文明的历史传统,表达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各国法学法律界在平等协作基础上深化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意愿。【1】【2】 【3】 【4】 【5】 【6】 【7】 【8】 【9】 【10】【11】 【12】

  作者:人民网记者 唐维红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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