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家用的货车也可能涉及非法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2:0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余三军

  宁波晚报讯买了辆面包车专给自家拉货,不料运货时被公管人员拦下罚了款。“我又没为别人拉货,怎么是非法营运了呢?再说,过去半年我一直这么用车,怎么没说我是非法的呢?”近日,奉化沈先生来电表示对处罚很不解。

  沈先生在奉化溪口开了家木材店,半年前买了辆面包车,既为出行方便,也还能给自家带些货。前天,他又装了些木材给客户送去。车行至江口时,被公管人员拦下了,问了情况后,称他已构成非法营运,并开出了罚单。

  沈先生觉得冤,那这样的处罚真让他蒙冤了吗?市公管处法规科有关同志说,依据相关法规,沈先生行为确实已构成非法营运,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具有商业性质的运输行为,均属营运性质,必须申办营运证。沈先生所用车辆,虽为自家所用,但送货过程本身就是为客户服务,完全符合上述有关营运性质的规定。另外,沈先生用面包车拉货,又违反《道路交通法》有关“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车辆使用性质”的规定,不知不觉中,他已两处违规。

  那为什么沈先生此前拉货一直没事呢?这位同志介绍说,此前,相关法规对类似情况是否属非法营运,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尺度不一。上述规定是交通部新近颁发,刚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因此,有类似用车情况的车主不能像沈先生一样大意了,切莫以为就是自家用用,而不去申办营运证了。

  无独有偶,江东史女士昨天也来电询问,她的公司自备了一辆0.5吨的厢式货车,是否要办营运执照?市公管处的同志说,若该车仅限本公司员工使用,如单位食堂采购等,可以不办;若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运输,则须申办。另据我市有关规定,0.75吨以下的双排货运车已暂停办理营运证,这类车若营运上路,也属非法营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