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1800 只能赔500托运公司:贵重物品最好交保定金,否则难以认定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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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04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昨日市民杨先生打进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他于8月21日在贵阳市红四达仓储服务部托运了2箱汽车灯具到盘县红果卖给客户,但客户只收到一箱。他找到托运服务部,对于自己丢失的1800多元的货物,服务部却表示最多赔500元。 记者接到热线后,来到贵阳市红四达仓储服务部,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运送的货物路线比较复杂,可能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差错,假如在三个月内不能找到所丢失的货物,我 该托运服务部负责人还提醒市民,现在80%的货主在托运时不交纳保定金,而在托运时一般托运单位不会对货物的价值进行核实,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大多数托运公司都会以低于一个保定金单位(10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因此对于贵重物品货主最好交纳保定金,以便在货物损坏或丢失后得到原价赔偿。 作者:王利环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