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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查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5:14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静)市内用工月工资低于400元的,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给予相应报酬的,以上种种出现在工资支付中的侵权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今天开始到10月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者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从4月1日起,我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80元提高到了400元。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24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的执行情况是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职工工资支付情

况则围绕随意克扣和拖欠工资进行重点检查。

  据介绍,除了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两项外,职工工作时间的保障也值得关注。尤其对于那些在用工期间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这些用人单位中,超时用工、不给付加班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用工等行为普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单位用人每天标准8小时,日加班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用人单位与工会协商,并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方可延长加班,但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累计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工作日加班费应当是日工资的150%,周六、周日加班是日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应当是日工资的3倍。

  凡是在检查中发现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除责令补发所欠工资额度外,还要支付给劳动者所欠工资总额的25%,并处罚以欠资1—5倍的补偿金。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处罚同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公布举报电话:3885372。

  作者:田静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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