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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公审枪杀民警恶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00 新文化报

  《抓到一个公安部A级逃犯》后续新闻回放

  1994年10月27日,李春勇伙同张成军盗窃耕牛,毛福新等3名民警对其实施抓捕。李春勇抢走民警毛福新的手枪,将毛福新杀害后携枪逃跑。2001年1月21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以故意杀人罪在全国范围内通缉李春勇和张成军。2004年4月23日,李春勇落网。

  毛福新牺牲时年仅28岁,1995年10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追认毛福新为烈士,省公安厅为毛福新追记个人一等功,省委组织部批准追认毛福新为共产党员。延边州政府召开表彰大会,敦化市团委追授毛福新“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李珉琦杨威)今天8时30分,在延边公安系统影响巨大的李春勇枪杀民警毛福新一案在敦化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审理,李春勇、翟同光等10名被告将当庭受审。法院庭审现场设置了200多个旁听席位,并发放旁听证,毛福新的妻子王淑娥和当地领导将参加庭审。

  该案由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所以选在敦化市公安局这个特殊地点,是因为敦化是民警毛福新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他的牺牲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敦化市公安局历时10年、行程数万公里,将恶徒李春勇以及从李春勇处偷盗枪支并杀害出租车司机的翟树同、藏匿枪支的公安部A级逃犯陈树国、协助李春勇逃跑的共10名恶徒一一抓获。

  民警毛福新6岁丧母、16岁丧父,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良好的品质。1987年,青沟子村口小卖店被盗,正在患重感冒的毛福新骑自行车追了20多公里将嫌犯抓获,后因此住院,在当地百姓中传为佳话。(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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