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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甘肃省助学贷款之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3:02 兰州晨报

  银行担忧:“诚信”缺失还贷难

  作为一家企业,商业银行总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原则,但是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问题上,商业银行则更多地表现出对国家政策的支持。由于该项贷款无需担保,对贫困大学生毕业后偿还贷款的最大约束力只有诚信。

  但是,由于信用缺失,大学生毕业后一走了之,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现象普遍存在。进入2003年,一些省份的金融机构放慢了助学贷款的发放速度。

  据了解,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在2000年开始发放的。兰州某商业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也坦率地承认,若不是考虑国家政策的关系,面对恶劣的还款环境,商业银行是绝对不会再继续该项贷款业务的。国家出面分担风险

  为改变这种不利状况,2004年7月,教育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担50%。《意见》同时决定,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银行,国家将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全面启动助学贷款

  2004年11月,我省向8家商业银行发出了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对省属23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了招标。

  12月15日,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4家银行投标。由于各商业银行都提出了一些重大偏离条件,经研究,招标工作小组决定按照学校与经办银行对口原则,我省的助学贷款业务由一个完整包拆为三个分包,分别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进行议标。

  2005年2月,我省12所高校率先与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2月25日,另外11所高校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全面启动。“诚信”难保资金安全 新政策还建立了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以增加高校管理责任,据了解,我省的该项基金比率为15%。

  但此举却并未从根本上打消商业银行的疑虑,助学贷款的运营成本、信贷风险都明显高于普通商业贷款。因此,一位银行业人士指出,对商业银行来说,发放助学贷款,义务成分多于业务成分,不求盈利,但保不亏,更多的是取得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因为仅靠大学生的“诚信”是无法保证资金安全的。

  本报记者刘健记者调查业内人士偿还贷款压力并不大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他表示,依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一般的贫困大学生会选择每学年贷款3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最高是6000元),按本科生四年大学下来,贷款总额为1.2万元,当他踏上工作岗位后,要在四年时间里偿还这1.2万元的本金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由于该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补贴一半,如果平摊在每个月中,每月只需偿还300元左右就可以了。

  所以说,一个大学生在工作后,无力偿还上学时从银行借的钱,是很难说得过去的。

  获助学生恶意逃贷为个别现象兰州师专一年级的一位女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家境不太好,她申请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2000元。

  她说,大学生工作后是完全能够还得起贷款的。至于一些学生毕业后不与银行建立联系,很有可能是还没有找到工作,这些人迟早会还上银行贷款的。

  她表示,相信只是在个别学生身上存在恶意逃避贷款的现象,毕竟大学生代表社会的一个阶层,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讲诚信是他们应具备的,否则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本报记者刘健(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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