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国有法人股首次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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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3:39 信息时报 |
据新华社济南电 6日下午,随着拍卖师一声槌响,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被整体拍卖。 来自新加坡的一家基金公司以每股3.5元人民币、总价10.11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了股权。 拍卖主要偿还委托贷款 据了解,这是上市银行国有法人股首次以拍卖的形式进行转让,且数额巨大。此次拍卖所得主要用于偿还兖州煤业6.4亿元委托贷款。 2004年12月20日,兖州煤业向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佳”)提供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个月。联大集团对此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个月后山东信佳无力偿还,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承拍方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受委托对上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新加坡的一家基金公司和北京的一家投资公司两家竞买商参加了下午的拍卖会。拍卖师报出每股3.5元人民币的底价后,北京的投资公司没有应价。 获得股权的这家新加坡基金公司拒绝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拍卖后仍需银监会核准 根据银监会规定,持有商业银行超过5%的股权者欲转让其股权,需要通过银监会的资格核准及认定。相关政策规定,任何持有国有股的股东,其所持股数50%以上发生股权变化时,需上报国资委批准。华夏银行的公告显示,联大集团共持有华夏银行全部股权的8.57%,此次拍卖占到80.28%。因此,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后,才能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 拍卖方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注册拍卖师毕研挺表示,由于无先例可循,这次原定于4月15日举行的拍卖历经周折。在取得中国银监会“先拍卖、后审查”的许可后才付诸实施。(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