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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拟增加幼儿园和敬老院为烟花爆竹的禁放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9: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九月七日电(王晓申)《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天在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二审。新的草案修改稿拟增加幼儿园和敬老院为北京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

  据了解,一审草案中规定北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交通枢纽、重要军事设施等七处为禁放和禁止在周边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今天的修改稿又增加幼儿园、敬老院为禁放点

,规定有关单位在上述地点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看护。

  修改后的草案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三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三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草案还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看护。烟花爆竹的规格、品种由该市公安等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的销售将实行专营。

  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的影响,考虑到执法成本,应对燃放时间进行限制。该市公安局的调查显示,在十五个实行限放的城市中,北京限放时长居中。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于本周五在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决,如通过,北京将告别十二年的寂静春节,重现“爆竹声中一岁除”的热闹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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