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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查处问题煤矿矿井129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00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8日电(记者王炳坤)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辽宁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违法生产的煤矿进行查处。记者从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获悉,执法小组自8月11日执行检查以来,至今已对129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矿井进行了严肃处理。

  辽宁省打击小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小组由煤矿安全监管、公安、国土资源和工商等

部门组成,重点检查煤矿四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检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等进行停产整顿;对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和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助理巡视员李景田介绍,截至8月31日,执法小组一共检查了195对矿井。发现的问题包括:一些煤矿技术人员没有按规定配齐,电工、通风员、绞车司机等特岗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一些煤矿存在水文地质不清,未按规定留足保安煤柱等安全隐患;一些煤矿没有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申请领取安全许可证,不服从地方依法监管和整顿的要求等。执法小组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29对矿井吊销或暂扣了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闭或停产整顿,并要求整顿煤矿必须在年底以前通过验收。从今年年初至今,辽宁省已经有59对矿井被依法关闭。

  李景田表示,目前辽宁省还制定了《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安全管理办法》,以行政规章的方式规定有关部门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严格管理,严防个别矿主受利益驱使明停暗开。辽宁省还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矿井在停产期间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停产期内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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