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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破损致草药“缩水” 速递局被判赔5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8 法制日报

  速递局一审被判赔57万

  本网哈尔滨9月7日电 李丹记者郭毅价值57万余元的冬虫夏草在邮寄过程中破损,导致草药严重“缩水”,为此,货主将速递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黑龙江省邮政局速递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6月4日,案外人泽肯从四川以邮政速递的形式给本案原告周光壁寄出两件野生冬虫夏草,总重9.5公斤,包装物为邮局提供。同年6月7日,邮件送至周家,周发现两件包装物箱体均有破损,当即拒收,并要求检秤。双方即到被告下属第一分公司检秤,发现短少295克。经双方协商,第一分公司将货物留下负责保管,表示调查后再作处理。6月9日,双方复秤,发现两箱货物共缺少463克,且第一分公司从破损处打开了包装。去年8月,经周申请,对争议药品的质量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发现冬虫夏草已霉变。

  原告周光壁认为,货物的损失与邮递过程中造成的包装破损有直接关系。自己支付了邮资费和保价费共670元,又按速递公司的要求包装,损失责任应由速递公司承担,遂将黑龙江省邮政局速递局告上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速递局在速递原告货物的过程中,包装箱破损,造成货物短少,后又在保管货物过程中,未能尽到保管义务导致货物全部霉变,给原告造成财产损失。9月5日,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判决后,黑龙江省邮政速递局不服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责任编辑 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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