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安徽一村支书状告县政府程序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8 法制日报

  安徽一村支书状告县政府程序违法

  本网记者 李光明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组在去年底发出一份通知,决定将该县高庄村原村支书周俊领取的退耕还林证收回作废。对此,周俊认为霍邱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

导组所做的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遂将成立领导组的霍邱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其所拥有的退耕还林证仍合法有效。

  9月6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被称为安徽乃至全国首起退耕还林撤销行政许可行为而引发的官司。

  这起行政官司的根源是高庄村307亩退耕还林地的归属。2002年初,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霍邱县政府下达了退耕还林任务,并以《全县退耕还林任务分解表》的方式,将具体退耕还林的亩数落实到各乡镇。石店镇高庄村村支两委召开群众会议,并对部分村民作了解释和劝说工作,最终确定村开荒地和部分村民的耕地退归集体,进行退耕还林。在上报退耕还林项目、申请退耕还林行政许可过程中,由于政策规定不能以村集体的名义办理退耕还林,时任高庄村支部书记的周俊与村里签定了转包协议,随后,以其个人的名义向县里申请退耕还林项目,并获得批准,取得了退耕还林证。

  然而,一年后,该退耕还林项目却产生了极大争议。2003年8月下旬,该年度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下发,在公示时,周俊个人307亩退耕还林面积和7万多元的补助金,引起了群众的异议。高庄村群众认为原本说定是村集体的地,怎么成了村支书一个人的?村民要求周俊归还群众的承包地。

  霍邱县为此成立了调查组,并在去年12月5日,依据调查结果以霍邱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组发出通知形式,对周俊领取的退耕还林证收回作废,并给高庄村部分村民重新发放了退耕还林证。该调查组认为,高庄村退耕还林违背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高庄村擅自将部分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村集体退耕还林,并转包给周俊个人,转包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纠纷,已被免去村支书的周俊认为县里所做的行为不合法。他在法庭上举证说,他不仅与村签定了转包协议,还与村民签定了土地流转和退耕还林协议,农民将承包地转包不违反法律规定。周俊认为,霍邱县政府在其权利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通过收回作废其依法取得的退耕还林证,撤销行政许可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尤其是,在撤销行政许可的行为时,仅凭霍邱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组一纸通知,而且该通知从没有送达予他,这样的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而且,霍邱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组不是行政机关,他根本无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庭上,霍邱县政府也没有提供送达的证据。

  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陈一胜处长告诉记者,撤销行政许可行为在行政许可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程序,但作为行政行为,即使撤销也应由原来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程序也基本上是批准程序的“倒序”,但应送达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不服提出复议及诉讼权利。

  行政许可有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许可行为需要怎样的程序,是本案的焦点,也是法律需要解答的问题,此案引人关注。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责任编辑:杨凯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