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原襄樊市委书记一审被判1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8 法制日报

  原襄樊市委书记一审被判17年

  本网武汉9月7日电许晓梅昨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原省委委员、襄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楚寅违纪违法案件和武汉市原副市长李涛严重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孙楚寅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7年;李涛被开除党籍,撤销武汉市副市长职务。

  发布会上通报,现年61岁的孙楚寅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非法占有人民币2万元;收受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元;另对其折合人民币211.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孙楚寅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现年50岁的李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0万元;收受礼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4000元。李涛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能够如实交待问题,认错态度较好。李涛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讨论,并经省长办公会批准,给予李涛撤销副市长职务处分。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李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责任编辑:杨凯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