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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易登记同步补交出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16 南方日报

  广州市房改房上市程序再次简化

  办理交易登记同步补交出让金

  本报讯(记者/张睿)9月1日起,市民办理房改房上市手续不再需要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市房改办之间来回奔波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月起,市民在办理

房改房交易登记时,可以同步办理补交出让金、公摊等价款和标准价补差手续,房改房上市交易从原来的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据了解,2005年3月,广州市取消房改房上市征询原产权单位意见的程序,房改房上市门槛降低,交易量猛增(今年1—7月,房改房上市交易已占全市房屋交易总量的29.4%),房改房已经成为房屋二级交易市场的重要房源。

  为进一步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近期,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与市房改办在简化房改房上市程序方面又推出新举措:一是将房改房查重程序后置,改变原来办理房改房交易登记手续过程中需要到市房改办办理查重手续的做法;二是通过自主开发程序,实现了与市房改办之间的业务系统对接,使市民能够在办理房改房交易登记时,同步办理补交出让金、公摊等价款和标准价补差手续,使房改房上市交易从原来的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国土部门提醒市民注意,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上市出售,按规定需将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若在上市出售前办理了补交成本价手续,则可视同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不需缴交增值额的20%。因此建议市民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时,先到市房改办(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三楼20号窗)办理补交成本价手续,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办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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