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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坑必须得等路修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2:01 新文化报

  市民“不理解和愤怒”,道路施工方惋惜,但城建部门有理由,水务部门有苦衷。难道——

  长春市东新路8月23日刚翻修完毕,9月7日又因改造自来水管线被挖开了。外伤易好,内伤难愈,在城建部门解释着“我们等了一个月,自来水管线也没运来”时,在水务部门抱怨“‘承插口’是水泥制,无法加固,从而打乱我们的计划”时,道路施工方惋惜的则是新

修道路不会再有以往的牢固。新路的外伤!“伤口”又变长变宽了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东新路,地上的窟窿又变长变宽了,几乎占了路东入口的半边车道。道路中段还有一个更大的坑将要出现,汽锤在坑中嗡嗡作响,挖掘机在一旁待命。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条路没修时,没人大修地下管线。咋路刚一修好,就来大动干戈?”东新路附近居民栾先生表达了“不理解和愤怒”,这条路地下自来水管线过去就总漏水,水务部门年年来补漏,但都是哪漏补哪,一直就没彻底大修过。新路的内伤!牢固性将无法同以往相比

  据深入了解,东新路道路翻建工程预算为507万元,实际造价比预算稍高。施工方称“质量超过旁边的东盛大街”。路层从上至下为10厘米沥青混凝土、40厘米双层二灰碎石、40厘米碎石拌沙(特制,专供透水用)、20厘米白灰土。

  “看到精心铺好的路被挖出坑,我心里也很难受,都不敢和老百姓说话。”施工方一位人士说,“大坑重新填补需要加固,否则路面明年就会出坑,造价至少要500元每平方米,加起来得几万元吧。”几万元钱也许不是关键问题,而精心铺就的路遭此一劫后,质量将令人担忧,尤其是挖坑地点,有关人士表示:“东新路铺上双层二灰碎石,整条路如同‘铁板一块’,很结实。‘大铁板体’被挖开后,即使再填补,牢固性也无法同以往相比。”不是我的责任!城建部门:去年就通知了管线部门

  城建部门去年即打算翻修东新路,并报知各地下管线部门,但因种种原因而延期。今年开春,城建部门把翻修的具体计划单送至各管线部门,且开了“建设部门和管线部门的碰头会”,6月份正式开工。一位工作人员回忆:“水务部门在我们进场时就来了,一直等到道路铺完,管线也没搬来。”等了一个月“水军”也没来铺管

  据了解,东新路翻修工程原定7月末完工,但因地下自来水管线没到位和汛期关系,一直拖到8月下旬也未封路面。有关人士说,“本来是要等到自来水管线下完了再封路面。”但由于“全国社区会”要在附近召开,东新路是必经之路,同时东新路不能通车对二道区交通状况造成极大负担,因此,等了一个多月后只能封路面;水务部门在“社区会”召开后再来挖坑,完成管线改造工程。据透露,此计划在道路建设部门“封面”前,已获有关部门同意。不是我的责任!水务单位:实施步骤赶不上修路进度

  长春水务集团有关人士认为,此事并非他们的责任。他表示,去年的确接到通知,年初也拿到计划单,“但道路部门年年对道路有计划,却不见得一定要修,如果我们准备好管材,道路却不修,会蒙受损失。像东新路,这几年一直说修,但始终没动静。”

  这位人士指出,即使这样,水务集团年初拿到计划单后,仍专门开会并对东新路地下管网改造作出计划,“准备加固‘承插口’,进行局部加强”。不过,东新路挖开后,水务部门发现“承插口”是水泥制,无法加固,而且管线漏水状况比想象的严重,“只好临时决定采用‘穿插’技术”。于是,当立项、论证、招标、购材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最关键的“实施”步骤已赶不上道路建设进程。那是谁的问题?第一钱的问题?

  据道路建设部门一位人士介绍,东新路于1987年修建后,从未大修过,“因此,地下水管线应在此前进行改造。”据东新路周围居民称,东新路地下自来水管线在1993年左右即已漏水,年年小补。这10多年里,水务部门为何迟迟未动?

  是钱的问题?据了解,水、煤气、电缆等管线单位改造管道时,须交付道路挖掘恢复费,据介绍,“这笔费用很高,占工程费用较大部分”。而当道路建设时改造管线,可免除这笔费用,因此除非紧急事件,管线单位多在道路部门施工时去改造管线。即是说,东新路“封面”后尚未正式验收前,管线部门挖开新路比挖开旧路的费用要低。第二投资主体不同导致的?

  据了解,修路由政府出资,也就是说,道路要修时,道路部门的资金到位了,而地下管线单位的资金却未必到位。当后者有钱时,也许路已经修完了,但地下管线又不能不建、不修,只好把新路挖开。为什么下水道管线铺设改造时没出过“马路拉链”现象呢?有人士认为,关键在于道路和下水管线的投资主体是一家。

  由于城市建设需铺设各种地下管线,公路常常被挖开—填平—再挖开—再填平,人们称此为“马路拉链”现象。怎样杜绝“马路拉链”?如果您有好的建议,请拨打0431—96618说出来,也许您的一个点子就解决了这个城市大问题。本报记者刘昕一这些地段也有“伤口”

  长春市民张先生反映,东康小区正在巷道改造,挖沟机把路面给刨开了,可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有修好,一到雨天,路非常难走。

  长春市民张先生反映,在铁西路客车二小附近,铁西浴池后侧有个施工留下的大坑,前几天有孩子掉下去,幸亏抢救及时,孩子没受多大伤。现在坑还未回填。本报记者崔宝峰二北京立法医治“马路拉链”不听话最高得掏2万“药费”

  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还不到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随便“开膛破肚”,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对擅自给马路开“拉链”的行为说不,有此行为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由交通路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陆军”修路“水军”又刨开》续(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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