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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迎节日引来野蛮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1: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曹颖 徐东洲

  时近中秋,藁城市东方明珠超市悬挂气球进行活动宣传,结果被有关部门怀疑为氢气球,并以没有资质和没进行申报为由强行拆除。

  ■事件:悬挂气球被强行拆除

  昨日上午9时45分,记者在藁城市东方明珠超市广场看到,几根铁丝由广场旗杆处与四楼楼顶相连,据该超市办公室主任马京欣介绍,当时气球就悬挂在铁丝上,高度大概在三层楼的位置。“空气填充的气球根本飘不起来,我们就挂在了铁丝上。”“为避免气球下悬挂的条幅摆动,我们在下面系了沙袋。”马京欣称,8日下午1时许,突然来了几个人,自称是气象局的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气球并带回气象局。直到昨日上午9时许,超市才领回气球,“至今我们也不知道违反了哪项规定,气象局也没有任何说法。”

  ■现场:顶楼门锁被强行砸开

  马京欣说,执法人员在拆除气球时,态度极为蛮横,“他们不光将保安衣服扯坏,还砸毁了通往四楼楼顶的门锁。”在四楼顶楼楼门处,记者看到,两道门锁均已被砸开。据一位负责设备管理的韩师傅讲,由于事发在午休期间,保管钥匙的员工不在,“他们上楼就要砸锁,不容我们拿钥匙。”

  ■气象局:执法砸锁负责赔偿

  在藁城市气象局,该局杜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超市应当提前3日到气象局申报,并持相关资质证明,但该超市至今没有申报,也没有施放气球的相关资质证,因此不能悬挂气球。

  然而,就在杜局长出示的《办法》中,记者看到该办法中对“气球”的解释是指“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而需要申报和资质的气球也均指此类气球。杜局长表示,“虽然《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不能保证超市填充的就是空气,必须进行检查才能知道。”

  对砸锁强行拆除一事,气象局带队执法的执法办刘主任说,“砸锁前我也告诉他们了,砸锁的损失会依价赔偿。”然而,当记者问他“声明了是否就有权破门砸锁”时,刘主任语焉不详。

  ■质疑:填充气体不能确定?

  据了解,执法人员拆除气球后,表示“没有闻到氢气气味”,但仍把气球没收并带回气象局。直到昨日超市气球被“无条件”返还,球内填充的到底是什么气体依然没有定论。

  对此,气象局杜局长表示,虽然事后超市表示填充的是空气,但还有可能是氢氦(氢气和氦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因此本次执法没有错”。既然内充气体尚存疑问,又为何将气球“无条件”返还超市?听到记者的疑问,杜局长转而表示,“我们现在确定就是轻于空气的气球”,而对于此结论,他又表示拒绝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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