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犯罪嫌疑人受讯将全程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9月9日电 今年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到明年年底前,全程同步录像则将扩展到全国所有检察院。

  这是记者8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说,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有利于及时固定证

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监督,防止违法办案;避免犯罪嫌疑人诬陷干警,加强对干警的保护;促使侦查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提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行为。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制定实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全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各地检察机关也将抓紧做好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加强对干警的培训,使干警能够适应新的办案要求。

  王振川介绍说,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高运用科技手段侦查破案的能力,是检察机关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此外,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侦查一体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等建设,进一步推进反贪侦查能力建设,发展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反贪侦查制度。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0日 第十二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