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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三高速鲤城段征地 拆迁补偿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7:13 海峡都市报

  N包晓勇

  本报讯泉三高速鲤城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出台了。昨日,记者了解到,公路控制性工程QA3标段鲤城段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正式出台,在本月15日前奠基点将完成征地和清理工作,征地款将落实到市民身上;同时对拆迁工作还明确规定“先搬迁者先选房”。

  据悉,在搬迁过渡期间,采取由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办法,并给予一些补助。搬迁过渡时限为3年,拆迁人3年内未给被拆迁人回迁安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月将发给原标准双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而土地补偿费最高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0倍补偿。

  方案对设计土地的安置补偿费也做了详细规定。而住宅拆迁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但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权属清晰,凡权属不清或有产权纠纷的,必须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地点在江南华星安置区,价格按每平方米16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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