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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区域 补偿安置分界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7:2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谢向明

  本报讯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即将拆迁相关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在9月7日之后新建、拆建、改建等的建筑物,将不予补偿和安置。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据了解,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有关方面即将组织拆迁红线范围(东至江滨路、县道317,西至菜塔村、清村,南至农科所、御辇村,北至324国道、兴贤路南段、火炬村、东浦村,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从9月7日起,改造区域内住户和常住人口以公告发出为准,暂停办理房屋买卖、交换、析产、赠与、租赁、抵押等手续,暂停办理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手续,暂停办理营业执照(包括变更营业执照)等。

  又讯昨日上午,在晋江市池店镇政府会议室,泉州大桥南片区监督组成员召开大会。晋江市政府为加强监督力度,广纳民意,由各相关拆迁改造村推荐代表74名,组成4个村级监督小组成员,以加强群众监督。

  同时,有关方面还加强组织监督、社会监督以及内部监督机制,如社会监督方面,将拟设置网页、在网上公开项目概况、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内部管理制度、办事流程、有关法律依据、各种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拆迁管理、财务工作、投诉及反馈依据、工程招投标情况、补偿安置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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