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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件案子要负责一辈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1:4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季 实习记者 彭洪升) 9月11日,作为我省首开先河实行“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的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正式实施这项举措。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作为新出现的一种措施,应该存在“利弊”,这需要时间进行检验,届时有利的部分可能在全省推广。

  

  创意来自“大接访”活动

  

  二道区公安分局实施这项举措的创意来自于“大接访”活动。据介绍,在接访过程中,本着“清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二道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发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执法偏差,为保证公平公正,该分局在借鉴外地兄弟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这个想法,随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民警认为追究早该固定责任人

  

  在该分局,民警对这个制度有不同看法,但赞同的声音占据了上风:“这项制度是建立在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基础上,这样做是有道理的。曾经因为责任人不清,而使一些上访案件查证时非常困难,有些甚至不得搁浅,实行这一制度,不论民警身在何处,不论案件沉积多年,都可以找到直接办案人,避免了很多麻烦,可以让民警更加有责任感,对于树立公安的整体形象很有帮助。”

  派出所等基层民警表示:“我们直接面对更多的是治安案件,比刑事案件更加繁琐,工作量也更大。制度出台后,需要我们与群众的沟通更有效更直接,才能避免工作中出现失误,避免给群众和自己带来负面影响。”

  

  群众赞同但有顾虑

  

  一些群众了解该措施后,在赞同的同时,也颇有顾虑。表示赞同的群众认为,以前因为一件案子跑了许多部门都找不到源头,案子时间长了出现遗留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还有个别办案人敷衍了事,或为谋取私利而办了冤假错案,却因为案件的责任人不清而无处追查,这样的制度的确为群众想到了实处。

  有顾虑的群众认为,这样的制度是好的,也是积极的,但是一旦出现问题,追究责任时究竟落实得怎样?责任人怎样追究?追究后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会不会让群众满意?会不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等等。

  ■制度解释

  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

  

  民警在办理案件时,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案件处理的客观公正。对违反规定办案,要按情节轻重处理,对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民警在办案的同时,还要建立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档案。每办理一起案件都要填写责任制档案,将档案跟随案件一起移送,结案后档案归档,永久保存。此后因案件发生的诉讼、上访、赔偿或立功受奖情况都将记录在个人执法档案中,所办案件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不受办案人职务、岗位变动影响,由办案人终身负责。(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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