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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少十元 赔顾客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8:06 南方日报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本报讯(记者/崔财鑫 实习生/吴志刚)前天,消费者李先生因买了一条实价39.9元而标价却少了10元的皮带,立即向商家提出质疑。根据商家的承诺,他拿到了100元的赔偿。

  前天上午11时左右,李先生在广州市天河正佳广场的百佳超市购买了一条皮带,标价为29.9元,但在收款时商家却收了39.9元。李先生对此提出质疑,店员告诉他这是因为商品的标价搞错了,少写了10元。李先生看到超市的服务台上有明确条款规定:”如果标价与实际价格有差错,将按差价的十倍赔偿”,于是向超市提出了赔偿差价的要求。

  (报料人:李先生 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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