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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受保护 农户受滋扰(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野猪受保护 农户受滋扰(组图)
让山民们无可奈何的“贪嘴”野猪。

野猪受保护 农户受滋扰(组图)
村民外迁后的房屋杂草丛生。

  本报梅州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何碧帆摄影报道)梅州市地处粤东山区,境内群山环绕,市内农业人口达391万之多。在该市梅县畲江、松源、桃尧、梅南等许多地方,野猪猖獗,为害多年,几乎什么庄稼成熟就糟蹋什么庄稼,将许多山区农民唯一的生活来源毁于一旦。由于野猪是国家颁布的“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保护动物,不得随意捕杀。受到法律和政府保护的野猪横行乡野,颇为“幸福”,可苦了众多近山而居的农民,他们遭受的是现实的安全威胁和经济损失。

  野猪肆虐村民苦不堪言

  叶田村位于梅县畲江镇与丰顺县丰良镇城西村交界处,四面森林密布。村里原有一百多户人家,600多人,400多亩耕地。近年来由于退耕还林、人口外迁及生态环境改善等原因,野猪数量明显增加,形成人退一尺,猪进一步的局面。

  目前,叶田村常住人口减至40多户约110多人。土地丢荒严重,只剩下村民房前屋后,即村中心地带约一百多亩土地尚能耕种。村支书邓胜标说:“村庄以外的耕地由于缺乏人气,农作物被野猪糟蹋得颗粒无收,只好弃耕了。”

  每年的夏秋两季,是野猪最为活跃的时期,村里作物相继进入成熟期,平时躲在山坳的野猪纷纷下山觅食。野猪是夜行动物,一般晚上6时后至次日凌晨出来,防不胜防。野猪同时又是杂食性动物,西瓜、水稻、芋头、红薯乃至近两米高树上的柿子、三华李等水果、经济作物等都是它的最爱。

  一村民愤愤地说:“野猪破坏欲极强,它喜欢在地里拱来拱去,把红薯、芋头或西瓜连根拱起。但又不是整个整个地吃,而是这里一口,那里一口。一个晚上下来,一头野猪可破坏四五十只西瓜,可拱掉半亩红薯。如果遇上成群的野猪,则危害更大。”

  经济收益本来就不好的叶田村,加上野猪的破坏,有些家庭出现了生活危机。村民邓国兴,家里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全靠屋后五分西瓜地和种点粮食过日。今年5月上旬,一头三四百斤的野猪光顾他的瓜地,捣毁西瓜50多个,造成经济损失四五百元。这意味着他家两三个月都将揭不开锅。后来,在村党支部、梅县环保局驻村工作组的帮助下,才勉强渡过难关。

  一头特立独行的三脚猪

  该村会计邓德仁根据野猪的足迹及损毁的农作物粗略估计,在叶田村方圆两公里附近活动的野猪最少达400多头。驻村工作组的钟志文、何新卫说,一天傍晚他们骑摩托车从山路上过,便看到一头母猪带着六七头小猪旁若无人地在路上走。他们一气跟了数百米,后来猛一加油,那群野猪才跌跌撞撞钻进深山。据介绍,夏秋时节,随便往哪个山坳一赶,就能赶出成群的野猪。

  在叶田村,村民最熟悉的莫过于一头三只脚的瘸腿野猪。这头野猪自2000年开始便在叶田村出没,迄今已有六个年头。此猪重约四五百斤,每年稻谷成熟时,就会定时从山上下来觅食。该猪有一特性,从来都是特立独行,而且不怕人,遇上村民也不相让,总是大摇大摆就走了过去。提起这头三脚猪,村民们不由笑了:“它是我们的老朋友了。第二天如果看见田地里有三只脚的大脚印,就知道,老‘朋友’又来了。”

  野猪有恃无恐的情景,自此可见一斑。

  对付野猪村民自有一套

  长年受侵扰,叶田村村民们也总结出一套对付野猪的办法。最具特色的当属村民们自制的松仁鞭炮。这种土鞭炮是用旧麻布和鞭炮卷成的,引信很长,点燃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响一个,以达到吓唬野猪的目的。另外,还有吹海螺。海螺不是每个人都吹得响的,只有村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才会吹。还有搭茅棚守夜、扎稻草人、晚上巡逻驱赶等等。奇怪的是,狗怕野猪。叶田村几乎每家每户都养有一两条甚至三四条狗,但狗见了野猪,从不敢吠一声。

  为了对付野猪,近年来村民们开始改变耕作结构。今年,村民们在驻村工作组的帮助下,第一次种起了生姜、苦瓜等野猪不爱吃的作物,同时努力发展养蜂业和养牛业,取得较好的成效。村里有个轻微残疾的村民叫古访生,家里有3个孩子,多年来全靠几分水田和几棵柿子树度日,生活非常艰难,有时连油盐钱都成问题,今年年初种上了西瓜、生姜、苦瓜等经济作物,收益可望比平常年景增加1000多元。

  野猪造成损失由谁埋单

  农民的损失究竟该由谁负责?为此,记者采访了梅州市林业局林政科。一位负责人称:“野猪是国家颁布的‘三有’保护动物,原则上不鼓励捕杀。如确实对农民生活、经济带来严重危害的,可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由林业部门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捕杀。但对于零散居住的普通农户来说,这种申请捕杀野猪的程序他们往往不了解。”

  据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农民的损失一般由当地政府负责给予适当补偿。由于此项规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各地普遍难于落实。因此,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建议,应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作出修改,寻求公共财政的支持,以切实保障受损农民的利益。(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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