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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45个驾照今起停止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今天,45名司机已经达到12分,拒不参加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而被交管部门以登报的形式正式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从今天开始,本报与市交管局合作,每个工作日独家刊登被公告停止使用的驾驶人姓名及驾驶证档案编号。

  据市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本市司机都有牡丹交通信息卡。如果司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路面值勤民警当场处罚时,只要其违法行为按规定要被记分,其分值就会被记录

在牡丹信息卡里。

  一些司机得知自己的记分已累计达到9分或者10分的时候,当其再次违法被民警处罚时,由于害怕被暂扣驾驶证,往往称自己忘带驾驶证或者牡丹卡,路面民警只好为司机开具罚单(即800罚单)。这样,驾驶证虽未被暂扣,但其记分实际上已经累计到了司机的牡丹信息卡内。

  首批满分司机中45人驾照被停用

  从今年8月20日起,驾驶人满12分的,交管部门采取日告知方式,每天将已满12分的驾驶人情况转市商业信函局,由信函局及时以平信方式寄出,并定期对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再次进行告知。首批被邮寄告知的满分司机有60余名。

  截止到目前,只有19名司机接到通知后报名参加学习,其他司机或者是没有收到交管部门的邮件,或者是收到了邮件而拒不参加学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有45名司机的驾驶证将由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照被停用后仍驾车罚款1000元

  据市交管局法制处介绍,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驾驶人因满12分驾驶证被停止使用后,仍然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不得驾驶机动车。”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将罚款1000元,违法行为代码为301016。

  至于驾照被停用期间,到底是否等同于无证驾驶,由于关系到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定责、保险赔偿等相关问题,具体如何适用,现有的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尚需国家相关部门再做进一步解释。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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